•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5-10-3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深圳市川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转让说明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5-10-30


深圳市川马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转让说明书
推荐主办券商
(杭州市杭大路1号)
二○一五年十月
挂牌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公开转让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公开转让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公开转让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下列风险及重大事项:
一、市场竞争风险
尽管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存在着一定的进入壁垒,但是随着近几年国际信息化应用领域不断深化,技术变化日新月异,产品质量逐步得到提高,行业进入者日益增加,竞争将日益激烈;此外,金融危机中国际产业布局的调整,使得众多国内企业将面对来自国外行业龙头企业更加激烈的竞争。
由于近年来液晶显示产业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企业只有不断加强垂直整合力度,才能有效解决与国际大厂争夺关键原材料问题,降低生产成本,缩小产品差异。从当前产业发展形势上看,上下游一体化厂商将成为必然趋势。一方面一些有实力的上游液晶玻璃面板企业通过资本运作、资源整合、自身经济实力向下游模组生产渗透;另一方面触控面板生产企业由于In-Cell,On-Cell技术的发展,也希望进入液晶显示模组制造行业,这将导致液晶显示模组行业的竞争加剧。
二、技术开发风险
公司致力于液晶显示模组(简称“LCM”)的设计、开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智能手机。从行业趋势看,TFT-LCD技术已成为智能手机显示模组主流趋势,TN-LCD、STN-LCD技术主要应用于小尺寸功能手机和家电等其他消费产品。未来显示技术将朝OLED技术和ON-CELL、IN-CELL技术发展,受制于配套的显示屏产品尚未能大规模量产以及单位成本较高等因素的影响,OLED、ON-CELL、IN-CELL等产品目前市场规模仍然较小。目前公司TFT-LCD模组已实现量产并达到行业内较高技术水平,由于LCM模组制造厂商的生产和研发技术水平主要受到下游手机厂商的影响,随着手机行业对于显示产品质量和工艺的要求不断提高,仍面临对于新产品和新技术满足市场需求的研发任务,不排除公司由于资金、经验、投资不足等因素导致不能及时满足客户技术要求的可
能,这将对本公司的竞争力产生不利影响。
三、人力资源短缺的风险
产品的不断进步离不开高素质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公司的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相对稳定,并且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公司在业务、技术等方面对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存在一定程度上的依赖。
此外,随着我国制造业的深入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人力成本大幅提高,中低端的制造业工人也逐步进入了短缺的时期,公司在生产规模不断扩大的过程中,面临着用工不足的风险。
四、经营场所租赁风险
公司目前办公和生产场所系租用,根据川马电子和兴川电子与租让方签订的租赁协议,租赁期限将分别于2016年9月、2017年9月和2017年11月届满。
虽然深圳有大量的厂房出租,若租期届满后,公司未找到合适的生产厂房,并且未能与租让方续约租期,可能将面临生产中断风险。
五、销售客户集中、单一客户依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对前五名客户的销售收入占比较高,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1-6月,对前五名客户的合计销售收入分别占主营业务收入的52.58%、92.11%和90.28%,其中对单一客户深圳市传奇数码有限公司的销售收入分别占主营业务收入的19.87%、41.48%和71.33%。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主要为深圳市传奇数码有限公司、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比维视创科技有限公司、随州波导电子有限公司等手机制造领域的知名厂商,公司与上述客户已建立了长期的良好合作关系,业务具有较强的持续性与稳定性。主要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