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835839 证券简称:环丰食品 主办券商:东北证券
山东环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共性调整如下:
(1)所有“股东大会”调整为“股东会”;
(2)所有“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调整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所有提及的公司股份的“种类”调整为公司股份的“类别”;
(4)所有公司合并、减资、分立、债权人通知的公告渠道,均新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2、无实质性修订条款主要包括对《公司章程》条款序号、标点符号和部分不涉及实质内容变化的文字表述的调整,因不涉及实质性变更以及修订范围较广,不进行逐条列示。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督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指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山东环丰食品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山东环丰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Shandong Huanfeng
Food Co., Ltd.)。
第七条公司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 第七条 董事长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
人。 务,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担任法定代
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
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
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 30 日内确定新
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 束力。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管理人员相互之间产生纠纷,应当先行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本章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程的规定向潍坊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
务负责人。 书、财务负责人。
第十三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 第十五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记名股票的形式。公司股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形式。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
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
挂牌并公开转让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集中存管。
第十四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公平、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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