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8
公告编号:2025-020
证券代码:835847 证券简称:金钻石油 主办券商:广发证券
金钻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收到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情况
金钻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11 月 26 日收
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或“主办券商”)送达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方解除与金钻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二、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通知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广发证券于 2015 年 10 月签署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于
2017 年 6 月签署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之补充协议》,协议对持续督导费金额和支付时间作了明确约定。
广发证券已向金钻石油送达了三次书面催告,分别自2025年8月12日、2025
年 9 月 3 日、2025 年 9 月 23 日开始催告,每次催告期不少于十天。截至本通知
发出日,公司仍未向广发证券足额支付持续督导费用,且距广发证券首次向公司进行书面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三条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累计两年未按协议约定缴纳督导费用,自第二年缴费期满之日起经主办券商书面催告三次后仍未足额缴纳,且距首次催告之日已达三个月,广发证券可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主办券商与挂牌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
公告编号:2025-020
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主办券商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挂牌公司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其持续督导工作的,全国股转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终止其股票挂牌。
鉴于以上情况,广发证券拟单方解除与公司签署的持续督导协议及其补充协
议(包括双方于 2015 年 10 月签署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于 2017
年 6 月签署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之补充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生效。公司对广发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存在异议的,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向广发证券提出书面异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广发证券与公司签订的持续督导协议自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无异议函生效之日起解除。在广发证券单方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后满三个月,公司若无其他主办券商承接持续督导工作的,存在被全国股转公司终止股票挂牌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单方解除与金钻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协议的通知》
金钻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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