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8-10-2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联创世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10-22



公告编号:2018-022

证券代码:835854 证券简称:联创世纪 主办券商:兴业证券

联创新世纪(北京)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10月1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9月30日以电话、短信方式发出5.会议主持人:郭巍

6.会议列席人员:李君宇、王昊炎、何金英、刘群超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以及议案审议所履行的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联创新世纪(北京)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5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联创新世纪(北京)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8-022

选举郭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3年,任职期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登载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董事长任命公告》(公告编号:2018-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任命崔恒为联创新世纪(北京)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任命崔恒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3年,任职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登载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任命崔恒为联创新世纪(北京)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任命崔恒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3年,任职期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登载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公告编号:2018-022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任命马帅为联创新世纪(北京)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副总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任命马帅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3年,任职期间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详见公司于2018年10月22日登载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的《高级管理人员换届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回避表决情况。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任命刘群超为联创新世纪(北京)品牌管理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任命刘群超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3年,任职期限自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