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8-11
公告编号:2025-030
证券代码:835862 证券简称:汉神机电 主办券商:国泰海通
上海汉神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制度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1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上海汉神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汉神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行为,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使投资管理真正做到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上海汉神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为获取未来收益而预先支付一定数量的货币,实物或出让权利的行为。
第三条 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要求和战略发展目标、合理配置公司资源、促进要素优化组合,创造良好经济效益并能有效控制投资风险;
(二)不能影响主营业务正常运行所需的资金使用周转需要量;
(三)重大投资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中心)。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
公告编号:2025-030
及其控股、控制的所有关联企业的一切投资行为遵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 公司投资权限的划分
第五条 为加强投资决策管理,提高投资决策效率,对第二条所指的公司投资行为,按以下规定执行:
董事会就公司投资行为的决策权限如下: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孰高为准)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上但不足 50%;
(二)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或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30%以上但不足 50%,且未超过 5000 万的。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超过以上比例、限额的
投资行为,应报股东会审议批准;低于以上比例、限额的交易事项或合同由总经理决定并全权负责。
第六条 投资涉及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决策制度》有不同规定的,按《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公司投资管理机构
第七条 公司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制度。
第八条 股东会负责股票、债券投资等证券投资。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出资设立子公司或对子公司进行增资、公司兼并、合作联营等项目的投资及管理。总经理办公会负责重大技改项目和更新、基本建设(包括购置办公室等)、购置新设备、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等项目的投资及管理。
第四章 对外投资审批程序及实施管理
第九条 公司对外投资项目实行逐级审批制度,按下列程序办理:
(一)由公司市场部对拟定的项目进行市场调研和经济分析,形成可行性报告草案。对项目可行性作初步的、原则的分析和论证;
(二)可行性报告草案形成后提交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初审;
(三)市场部在经初审的可行性报告的基础上,与财务部、董事会办公室等相关部门进行充分沟通讨论后,编制正式的可行性报告;
(四)市场部将可行性报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论证后,交由董事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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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公司章程及本制度规定的权限与程序提交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
第十条 董事会负责对外投资各控股、参股子公司的股权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 对内投资的审批程序,比照本章的规定执行。
第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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