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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02-05 16:21:03 股吧网页版
天基新材: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02-05


公告编号:2021-007

证券代码:835875 证券简称:天基新材 主办券商:中原证券
北京天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北京天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整体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 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提请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为充分保护异议股东的权益,将由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公司将以积极态度与异议股东协商回购事宜。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股东;

公告编号:2021-007

2、未参加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 2021 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议案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回购申请,要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指定的第三方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4、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回购有效期内解除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交易的情形除外);

5、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情形;

6、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7、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至公司股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宜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原则上以回购相对人取得挂牌公司股票的成本为回购价格进行回购。

三、回购有效期

异议股东申请回购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本次终止挂牌相关议案并公告相应决议之日起 30 个自然日内。

在回购有效期内,异议股东应当将经股东本人签名(非自然人股

公告编号:2021-007

东应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材料通过亲自送达公司(以亲自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快递寄送到公司(以快递投递送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且同时向下述指定邮箱发送股份回购申请电子邮件(以电子邮件进入公司指定接收系统的时间为准)。回购申请材料包含异议股东的名称、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证券账户号码、股份数量 、取得该部分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异议股东的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交其回购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不再承担上述股份回购义务。

四、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向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特别提示和联系方式

由于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郑重提示各位股东如有异议,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股份回购事宜。

具体联系信息如下:

联系人:周猛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丰体南路 3 号

联系电话:18611199248

邮箱:478025952@qq.com

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1-007

北京天基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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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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