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30 15:39:47 股吧网页版
ST诺克特:关于湖北诺克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关于湖北诺克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非标意见的

专项说明

鲁舜专审字(2026)第0103号

目 录

一、专项说明......(1-3)二、证书复印件

(一)注册会计师资质证明

(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

(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济南市历下区华能路 38 号汇源大厦 708

邮编 250014

电话 0531-86981660

关于湖北诺克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鲁舜证审字[2026]第 0103 号

关于湖北诺克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鲁舜证审字[2026]第 0103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我们接受委托,对湖北诺克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克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报告编号:鲁舜证审字[2026]第 0103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 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 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挂牌规则》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在建工程的计价准确性

2023年底,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为4,479,388.79元,其中所涉及的工程款为801,615.37元,为诺克特大健康园建设项目,该项目已于2018年竣工结算,诺克特公司未及时将往来款项转固,我们执行相应的检查、监盘程序,确认属实;其中在建工程所涉及的预付款项为3,677,773.42元,我们采取了发函、检查等审计程序,截止公告日,仍未取得有效回函,检查该预付款项的历史发生凭证发现,其中一部分已费用化或转固,金额为1,229,455.00元,可以认定。另一部分款项因缺少发票、购销合同等形式要件,金额合计为2,448,318.42元,诺克特公司未进行账务处理,截止到2025年12月31日,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为2,448,318.42元。此部分的在建工程的存在及计价准确性不能认定。

对于上述在建工程事项,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支持财务报表列报准确性。

2.固定资产账面价值难以确定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诺克特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29,275.18 万元,
但固定资产总账与实有的固定资产类别、原值、累计折旧均不一致,诺克特公司未解释固定资产总账与实际不一致的原因,也未提供相关资产可回收金额相关资料或其他资产减值测试的相关资料,我们无法确定相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准确性。

二、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截至2025年12月31日,诺克特公司流动比率不足,流动负债仍高于流动资产,2025年亏损3,778.55万元,期末货币资金余额为13.41万元,偿债能力较弱,上述情况可能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三、发表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 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我们认为上述保留意见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故出具保留意见。

四、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