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30 15:40:26 股吧网页版
ST诺克特:关于湖北诺克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30


关于湖北诺克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

影响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鲁舜证审字[2026]第0102号

山 东 舜 天 信 诚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STXC 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湖北诺克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

影响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目 录 页 次
一、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涉及事项 1-2
影响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二、 2024 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 3-16
消除的专项说明

关于湖北诺克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

影响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鲁舜专审字[2026]第0102号
湖北诺克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湖北诺克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诺克特”或“公司”)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湖北诺克特董事会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及《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的要求编制《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对外报送、披露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湖北诺克特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湖北诺克特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来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湖北诺克特董事会编制的《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符合全国《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信息披露办法》有关规定的要求,自2025年起,湖北诺克特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的影响已消除。

湖北诺克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度审计报告保留意见

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消除情况的专项说明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5年4月29日对湖北诺克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0103229号)。公司董事会现就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进行如下说明:

一、2024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的具体内容

如2024年度审计报告中“一、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所述,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如下:

(一)审计范围受限情况

1、营业收入、营业成本

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352.16万元,由于公司人员流失,财务内控失效,我们核对了部分结算单、销售合同、收付款记录和发票记录;计划实施函证、访谈等作为资料缺失的应对措施。仍有5,000.00万余元的重要客户无法核实,我们对营业收入的真实发生存在疑虑,同时无法确认对应成本结转的准确性。

2、相关资产账实不符及减值

截止2024年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为 4,098.32万元、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31,195.42万元、在建工程账面价值447.94万元。我们执行相应的监盘程序时,发现公司以上资产存在账实不符的情况,也未发现公司存在在建的工程项目,公司未对以上差异进行账务处理,对已发现的实物盘点差异,我们通过执行了解、检查等审计程序,仍无法获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上述……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