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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03-24 15:24:54 股吧网页版
经纬电力: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24


证券代码:835878 证券简称:经纬电力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河南经纬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第二十二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回购本公司的股 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回购本公司的股
份: 份:

(一)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而注销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股份;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者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购其股份的。 购其股份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
公司股票的活动。 行的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至第(三)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 公司股票的活动。
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 公司因前款第(一)项、第(二)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 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应当自完成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 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因前款第(三)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 项、第(五)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
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 股份的,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
注销该部分股份后向工商登记机 事会会议决议。

关进行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公司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收购本
公司依照前款第(三)项规定收购 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公司已发行股 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 (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 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于第(三)
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项、第(五)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
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
内转让或者注销。

注销该部分股份后向工商登记机
关进行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第四十九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 第四十九条 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
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 会依法召集,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董 能履行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 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同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 意召开,或者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未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 做出书面反馈的,监事会可以自行召集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 临时股东大会并主持。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
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股份的股东可以书面提议董事会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不同意召开,或

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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