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835881 证券简称:德菱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德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修订原有条款 √新增条款√删除条款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一)修订条款对照
修订前 修订后
全文 股东大会 股东会
全文 法律、行政法规 法律法规
全文 总经理 经理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德菱科技股份有限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德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工和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共和国公司法》(下简称“《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章 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和其他有关规
程。 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由浙 有关规定,以发起方式设立,由浙江德
江德菱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 菱科技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
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公司在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
册 登 记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330300662877696U。
第三条公司注册名称:浙江德菱科技股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德菱科技份有限公司。公司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乐清市经济开发区 第五条 公司住所:浙江省温州市乐清
浦南二路 36 号 市乐清经济开发区浦南二路 36 号。
第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
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
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
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十一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 董事、监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员具有法律约束力。 具有法律约束力。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
起诉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 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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