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5
证券代码:835881 证券简称:德菱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德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21 日,浙江德菱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治理制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德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浙江德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资
者和潜在投资者(以下合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建立公司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平台,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切实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形成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稳定、和谐的良性互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德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
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以实现公司整体利益最大化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
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注意尚未公开的信息和内部信息的
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的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并经过培训,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应避免在投资者关系活动中代表公司发言。
第二章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对象与工作内容
第五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对象主要包括:
(一) 投资者(包括在册股东和潜在投资者);
(二) 证券分析师及行业分析师;
(三) 财经媒体及行业媒体等传播媒介;
(四) 其他相关机构。
第六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中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 公司的发展战略,包括公司的发展方向、发展规划、竞争战略、市场
战略和经营方针等;
(二) 法定信息披露及其说明,包括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和年度报告说明会
等;
(三)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经营管理信息,包括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
新产品或新技术的研究开发、经营业绩、股利分配、管理模式及变化等;
(四) 公司依法可以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公司的重大投资及其变化、资产
重组、收购兼并、对外合作、对外担保、重大合同、关联交易、重大诉讼或仲裁、管理层变动以及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化等信息;
(五) 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建设;
(六) 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
第七条 公司与投资者沟通的主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与临时公告、
年度报告说明会、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现金分红说明会、路演、公司网站、一对一沟通、邮寄资料、电话咨询、现场参观等。
公司应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及时、深入和广泛地沟通,并应特别注
意使用互联网提高沟通的效率,降低沟通的成本。
公司在投资者关系活动开始前,应当事先确定提问的可回答范围。提问涉及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或者可以推理出未公开重大信息的,公司应当拒绝回答。
机构投资者、分析师、新闻媒体等特定对象到公司现场参观、座谈沟通时,公司应当合理、妥善地安排参观过程,避免参观者有机会获取未公开重大信息。公司应当派两人以上陪同参观,并由专人回答参观人员的提问。
第八条 根据法律、法规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全国股转系统”)的有关规定,公司应披露的信息必须第一时间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公布;公司在其他公共传媒披露的信息不得先于指定的信息披露平台,不得以新闻发布或答记者问等其他形式代替公司公告。公司应明确区分宣传广告与媒体的报道,不应以宣传广告材料以及有偿手段影响媒体的客观独立报道。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的负责人。公司董事会秘书
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在全面深入了解公司运作和管理、经营状况、发展战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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