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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1-25 19:09:25 股吧网页版
德菱科技:监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1-25


公告编号:2025-033

证券代码:835881 证券简称:德菱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浙江德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 年 11 月 21 日,浙江德菱科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
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浙江德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德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议事程序,确保监事会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浙江德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本规则对公司全体监事、监事会指定的工作人员、列席监事会会议的其他有关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监事会根据本规则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第二章 监事、监事会

第三条 监事由股东代表和公司职工代表担任。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不

公告编号:2025-033

得少于监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第四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条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
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补选监事的任期以上任监事余存期为限。

第六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名。监事
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包括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和一名职工代表监事,股东代表监事由股东会选举或者更换,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七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

(六)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七)依照《公司法》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八)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章 监事会会议的召集与通知

第八条 监事会每 6 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 10 日前以书面通
知(包括邮件、传真或者专人送达方式)。

公告编号:2025-033

第九条 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应在收到监事书面
提议后 10 日内召开监事会。监事会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 5 日前书面通知(包括邮件、传真或者专人送达方式)。如遇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监事会可以随时通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条 监事会主席召集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
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监事会会议。

第十一条 监事会会议通知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日期、地点和会议期限;

(二)事由及议题;

(三)发出通知的日期。

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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