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3
公告编号:2025-017
证券代码:835883 证券简称:华能安全 主办券商:国新证券
杭州华能工程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仲裁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仲裁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5 月 27 日
(三)仲裁受理日期:2025 年 5 月 27 日
(四)仲裁机构的名称:日照仲裁委员会
(五)反请求情况:有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目前该仲裁仍无实质性进展,等待排期。
二、本次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杭州华能工程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伟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董事长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山东港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邹德健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董事长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公告编号:2025-017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双方就海花岛 1#涵管桥围堰修筑及拆除工程项目分别
于 2020 年 11 月 19 日、2021 年 5 月 11 日签订了合同编号为 GW 分
合(2020)-GC-186 的《海花岛 1#涵管桥围堰修筑及拆除工程涵管桥止水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及合同编号为 GW 分合(2021)-GC-45 的《海花岛 1#涵管桥围堰修筑及拆除工程止水帷幕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将海花岛1#涵管桥止水施工及止水帷幕工程分包给申请人,其中涵管桥止水施工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33,955,384.17 元,止水帷幕工程价款暂定为人民币 7,389,995.75
元。合同签订后,申请人均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2021 年 12 月 1 日双方出具
《专业分包工程量确认单》,确认涵管桥止水施工工程累计完成工作量
31,955,384 元,累计安全费用投入 489,598 元,2021 年 7 月 4 日双方出具《专
业分包进度款支付证明》及工程量签证等文件,确认止水帷幕工程实际工程总价为 8,610,095.01 元。现项目工程早已竣工、结算,且 1#涵管桥已拆除,但被申请人仅支付部分款项,余款 22,255,077.18 元经申请人多次催促仍至今未付。(三)仲裁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 22,255,077.18 元合同款及利息损失(自 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4 月 21 日以欠款 22,255,077.18 元按全国银行间同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 1 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利息损失。其后利息按上述计算方法计算至款清之日)。
2、由被申请人承担本案的全部仲裁费用。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拒不支付工程款的行为已构成违约,并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四)反请求的内容及理由
被告于 2025 年 9 月 25 日以项目施工存在质量问题为理由,提出要求原告承
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 8269075.98 元并承担相关仲裁费用的仲裁反请求,
三、本次仲裁案件进展情况
暂无
公告编号:2025-017
四、本次仲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经营状况正常,上述诉讼事项,暂未对公司日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依法积极处理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财务状况正常,上述诉讼事项,尚未对公司的财务造成影响。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评估对公司财务方面的后续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正积极准备庭审所需证据材料,加强与法院、原告等相关方沟通与协调,联合律师积极开展核查取证,将通过法律途径依法维护公司及股东正当权益,并根据诉讼、仲裁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公司所有信息请以披露……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