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2-26
证券代码:835887 证券简称:正凯新材 主办券商:中泰证券
山东正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2 月 26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志刚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1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46,530,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山东正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
案>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进行 2019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000.00
万股(含 1,000.00 万股),股票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5.00 元,预计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0 万元(含人民币 5,000.00 万元)。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业务发展所需流动资金,发行对象为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跨境创投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在册股东均自愿放弃全部优先认购权,并于 2019 年 11 月 29 日签署了
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并承诺在本次股票发行的股权登记日前(含当日)不进行股权转让。
本次股票发行,包含业绩承诺、股份回购安排、反稀释条款等特殊条款。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6,53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票发行认购合同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进行 2019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公司已与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跨境创投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山东正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跨境创投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山东正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该认购合同在满足合同规定的成立和生效条件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46,53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认购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
股票发行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鉴于公司拟进行 2019 年第二次股票发行,公司已与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跨境创投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山东正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跨境创投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山东正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
为保障认购对象相关权利,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正凯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沈志刚与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跨境创投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山东正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跨境创投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山东正凯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发行股票之附生效条件的认购合同>之补充协议》,协议就业绩承诺、股份回购安排、反稀释条款等特殊条款进行了约定。此外,实际控制人沈志刚与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跨境创投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回购保证协议》,指定沈志刚为股份回购安排的连带保证人。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因股票发行备案审查的反馈要求,可以修改或删除上述补充协议中的特殊投资条款。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时止。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06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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