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7-11 15:33:26 股吧网页版
侏罗纪:出售资产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7-11


证券代码:835891 证券简称:侏罗纪 主办券商:国投证券
北京侏罗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北京侏罗纪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控股子公司北京雅丹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丹石油”)3%股权以出售总价 3万元转让给李诗雯。最终交易价格、付款条件以最终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为准。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准的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资产总额
111,092,154.71 元、净资产额 47,060,095.33 元。期末资产总额的 50%为
55,546,077.36 元,净资产额的 50%为 23,530,047.67 元,期末资产总额 30%为
33,327,646.41 元。

截至 2025 年 5 月 31 日,雅丹石油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 15,547,095.76 元,
净资产总额为-640,667.51 元,本次交易价格 30,000.00 元。

公司本次转让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有关规定,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对外转让控股子公司北京雅丹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回避表决情况。此项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的批准。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本次交易完成后需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自然人

姓名:李诗雯

住所:湖北省武汉市

信用情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情况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北京雅丹石油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 √股权类资产 □其他
3、交易标的所在地:北京市昌平区
4、交易标的其他情况

1)成立时间:1999 年 11 月 15 日

2)注册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超前路 37 号 6 号楼 3 层北侧东区室
3)注册资本:1,700.00 万元,实缴资本 15,82.40 万元

4)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物联网技术研发;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研发;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供应用仪器仪表制造;供应用仪器仪表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机械设备销售;石油钻采专用设备制造;石油钻采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