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8-13 17:21:40 股吧网页版
久通物联: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8-13



公告编号:2019-018

证券代码:835897 证券简称:久通物联 主办券商:广州证券

深圳市久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8 月 12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遵炎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召开会议的通知以公告形式发出,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久通物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开无需相关部门批准或履行其他必要程序。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 14 人,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3,858,0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7%。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19-018

鉴于公司发展战略的需要,经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拟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书》及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858,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基于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考虑,公司拟与承接主办券商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融证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由国融证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858,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因公司拟变更主办券商,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公司关于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

公告编号:2019-018

同意股数 13,858,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情况。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

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变更主办券商为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相关变更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相关文件及其他变更主办券商相关事宜等。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3,858,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1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