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3-08-28
珠海市香之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8 月 2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珠海市华威路 611 号 3#厂房二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3 年 8 月 15 日 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赵晓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监事 3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珠海市香之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为更好地满足公司战略发展和降低负债率的需求,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进行本次股票发行。
公司拟以每股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向认购对象发行不超过 10,000,000
(含本数)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定向发行为确定对象的发行,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00 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披露的《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编号:2023-020)。本次股票发行后股东人数累计预计不会超过 200 人。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关联方向军司以债转股方式认购公司发行股票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此次发行 10,000,000 股,发行价格为 1.00 元/股,拟以债转股的方式
向向军发行股票。此次发行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同意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函后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关联方向军以债转股方式认购公司发行股票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在册股东就本次定向发行股票无优先认购安排的议案》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行规则》第十二条规定:“发行人应当按照《公众公司办法》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决议中明确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章程》第十九条第二项规定:“(二)非公开发行股份,即定向发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公司其他股东没有认购优先权” 。
本次定向发行对象已确定,且本次发行系发行对象以其持有的对公司债权资产进行认购,属于非现金认购,故针对本次定向发行,公司在册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以债转股的方式向向军发行股票。公司已经与相关发行对象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共同拟制并签署了与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该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在经过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同意本次股票定向发行的函后生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4.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对拟债转股所涉及的债务价值专项审计报告进行确认的议
案》
1.议案内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向军持有的拟认购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对应的债权进行了专项审计,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关于珠海市香之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向军截至 2023 年 8 月 11 日债务
余额表专项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3)第 325006 号)(公告编号:2023-028)。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无关联监事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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