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4
证券代码:835910 证券简称:丝里伯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浙江丝里伯睡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浙江丝里伯睡眠科技股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股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 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本章程。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
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非上市公
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
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
统”)业务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制订本章程。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 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束力的文件。 束力的文件。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员之间涉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过协 理人员之间涉规定的纠纷,应当先行通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 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 式解决。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 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 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发生的纠纷,可
以自行协商解决、提交证券期货纠纷专
业调解机构进行调解、向仲裁机构申请
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第十五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共 标明面值;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共
1100 万股。 1600 万股。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会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加资本: 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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