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7-23 17:28:00 股吧网页版
菁优教育: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菁优教育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参股公司)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7-23



证券代码:835922 证券简称:菁优教育 主办券商:广州证券

深圳市菁优智慧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菁优教育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外投

资的公告(参股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菁优智慧教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菁优教育”、“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菁优教育咨询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菁优咨询”)拟通过增资入股的形式参股小印创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印科技”)。

小印科技,成立于 2014 年 10 月 11 日,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0,000.00 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石观工业区石场路星越大厦 4 楼 412 号;法定代表人:陈振云。

小印创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估值 333.333333 万元,拟增加注册资本至人民币 2,857,142.86 元,本次注册资本增加 857,142.86 元。由菁优咨询单方面增资,菁优咨询拟出资人民币 1,000,000.00 元,占注册资本的 30.00%(其中:人民币 857,142.86 元计入注册资本,剩余的人民币 142,857.14 元计入资本公积)。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的《审计报告》亚太 B 审字(2019)0476 号审计,公司的资产总额为35,826,441.31 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12,823,194.78 元,本次对外

投资金额为 100 万元,占最近一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 2.79%,占最近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7.80%,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此次对外投资金额未达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7 月 23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

子公司深圳市菁优教育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拟对外投资参股“小印创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不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六)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本次对外投资涉及进入 K12 智能硬件领域。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小印创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石观工业区石场路星越大厦 4 楼 412 号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石观工业区石场路星越大厦 4 楼 412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振云

实际控制人:陈振云、朱彦夫

主营业务:文化办公用品、纸制品、电子产品、电子网络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集成电路设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文化办公用品、纸制品、电子产品、电子网络产品的生产

注册资本:人民币 200 万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对现有公司增资

1、出资方式

本次增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方式。

本次增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为菁优咨询自有资金,不涉及实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出资等出资方式。

2、增资情况说明

投资标的名称:小印创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龙华区大浪街道石观工业区石场路星越大厦 4 楼 412 号

经营范围:文化办公用品、纸制品、电子产品、电子网络产品的技术开发与销售;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集成电路设计;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国内贸易,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文化办公用品、纸制品、电子产品、电子网络产品的生产。

本次采用菁优咨询单方面增资。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增资前: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元) 出资比例(%) 出资方式

陈振云 1,000,000.00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