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4-17 21:03:04 股吧网页版
菁优教育: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菁优智慧教育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4-17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菁优智慧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以下简称《股票发行问答(三)》)等相关规定,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我司”或“主办券商”)对我司负责督导的深圳市菁优智慧教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菁优教育”)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4月7日,挂牌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圳市菁优智慧教育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等相关议案,该方案确认挂牌公司以非公开定向发行的方式发行股份,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789,450股(含789,450股),每股价格57.00元,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000.00元(含45,000,000.00元),且该方案及相关议案于2016年4月29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5月12日出具的编号为“中喜验字【2016】0065号”的验资报告显示,公司收到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45,000,000.00元。

本次定向发行于2016年5月27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出具的股份登记函(股转系统函[2016]4203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制度建立情况

2016年9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及《关于深圳市菁优智慧教育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6年10月12日,公司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菁优智慧教育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二)募集资金账户情况

2016年5月5日至2017年1月18日,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账户为公司基本账户,后于2017年1月18日开设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存放于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深南支行,账户号码:630118119)。公司在2016年5月27日取得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未提前使用上述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公司与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民生银行深圳深南支行就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监管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三、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情况

公司本次股票发行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本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元)

一、2018年1月1日募集资金余额 20,662,612.70
加:利息收入 64,990.05
合计 20,727,602.75
二、2018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 20,727,602.75
补充流动资金 20,727,602.75
合计 20,727,602.75
三、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0.00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主办券商未发现公司此次募集资金在使用及披露过程中存在问题。
六、主办券商的核查工作

主办券商通过查阅相关资料、沟通访谈等形式对菁优教育股票发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核查,主要核查程序如下:

(一)对挂牌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就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访谈;

(二)查阅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