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4-23
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深圳市菁优智慧教育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问答——定向发行(一)》、《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二)——连续发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有关规定,广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证券”、“我司”、“主办券商”)作为深圳市菁优智慧教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菁优教育”)持续督导的主办券商,对菁优教育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16年4月7日,挂牌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深圳市菁优智慧教育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等相关议案,该方案确认挂牌公司以非公开定向发行的方式发行股份,发行股票总数不超过789,450万股(含789,450万股),每股价格57.00元,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45,000,000.00元(含45,000,000.00元),且该方案及相关议案于2016年4月29日召开的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6年5月12日出
具的编号为“中喜验字【2016】0065号”的验资报告显示,公司收
到本次股票发行所募集的资金45,000,000.00元。
本次定向发行于2016年5月27日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转系统出
具的股份登记函(股转系统函[2016]4203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2016年5月,挂牌公司公司2016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所募集到的资金,均存入到挂牌公司银行普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深南支行
银行账户:1810 0141 70017636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于2016年8月8日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规定,挂牌公司与银行、主办券商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深圳深南支行
账户号码:630118119
本次募集资金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方占用或转移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在取得股转系统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登记函之前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的资金的情形。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8月8日
发布的《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要求,挂牌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召开的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菁优智慧教育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使用进行了严格的规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挂牌公司2016年4月8日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承诺募集资
金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挂牌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承
诺的投入情况对照如下:
项目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余额 34,172,959.17
加:利息收入 1,596,697.70
合计 35,769,656.87
二、募集资金使用
其中:补充流动资金 15,107,044.17
合计 15,107,04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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