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6-12 00:00:00 股吧网页版
缴费通:关联交易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6-12


公告编号:2019-012

证券代码:835926 证券简称:缴费通 主办券商:广州证券
江西缴费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江西缴费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西新和技术有限公司(被担保人,以下简称“新和技术”)因日常经营需要,拟分别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
款,期限为:壹年,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整,担保期限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市昌北支行申请人民币13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期限为:壹年,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300万元整,担保期间至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拟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500万元整,贷款期限壹年,贷款利率执行基准上浮30%,贷款用途为用于公司经营周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新和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李清及其妻子黄丽萍为该笔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为至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两年止。

上述交易构成了偶发性关联交易。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9年6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为控股股东江西新和技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关于拟申请流动资

公告编号:2019-012

金贷款暨关联担保的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因董事李清、李冬斌、夏宏乐为关联董事,须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足三人,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江西新和技术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二路18号创业大厦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二路18号创业大厦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夏宏乐

实际控制人:李清

注册资本:12,500,000.00

主营业务: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技术服务;工业自动化系统集成;民用无人机系统的研发、销售和技术服务;防盗报警及闭路监控工程设计、安装;装饰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光电通信设备研发、生产;国内贸易;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自然人

姓名:李清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湖滨东路1269号香溢花城二区*

3.自然人

姓名:黄丽萍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湖滨东路399号*栋*室

公告编号:2019-012

(二)关联关系

江西新和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李清为公司股东、实际控制人,现任公司董事长;黄丽萍为李清之配偶。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新和技术为公司控股股东,经营状况良好,资产结构合理,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能够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支持,这项对外担保符合公司发展需要;新和技术生产经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明显迹象表明公司可能因对外担保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本次担保风险可控。

关联方为公司银行贷款授信提供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江西缴费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江西新和技术有限公司(被担保人,以下简称“新和技术”)因日常经营需要,拟分别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昌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万元流动资金贷
款……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