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12-10
公告编号:2018-049
证券代码:835930 证券简称:杉杉能源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8年11月30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批露了《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18-046),拟定于2018年12月18日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12月12日。
2018年12月7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股东长沙市华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持有公司13.3689%的股份)提交的《关于提请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函》,申请在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增加临时议案。
二、新增临时议案基本情况
《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公司未来的经营规划,计划于2019年度向公司参股公司福建常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采购原材料,全年交易额预计人民币5
公告编号:2018-049
亿元。
三、董事会审核意见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2月7日收到持有13.3689%股份的股东长沙市华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函》。公司董事会认为长沙市华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具备提出临时议案的资格,提议时间、提案内容及提案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且临时提案的内容属于股东大会的职权,有明确的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作为议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调整外,公司董事会于2018年11月30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中列明的其它事项均未发生变更。
四、调整后的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如下
1、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2、审议《关于利用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3、审议《关于子公司杉杉能源(宁夏)有限公司扩大投资建设方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动力型锂电池正极材料扩大投资建设方案》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8-049
5、审议《关于预计公司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关于提请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议案的函》。
湖南杉杉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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