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2-28
公告编号:2025-003
证券代码:835936 证券简称:天璇物流 主办券商:华福证券
青岛天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青岛天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已于 2025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 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等,并将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 对异议股东权益的保护措施
(一) 主要内容
为充分保护对本次终止挂牌持异议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 诺由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对终止挂牌的异议股 东所持股份进行回购。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 于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
东;
2. 未出席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出席 2024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但并未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终止挂牌的议案》投有效同意票的股东;
3. 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回购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股东;
4. 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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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不存在因公司终止挂牌或本次股份回购事宜与公司、其他股东发生诉
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形尚未终结;
6. 不存在其所持公司股票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情形;
7. 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或自其知悉公司拟申请在全
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之日(以二者孰早为准)至公司股
票因本次终止挂牌事项暂停转让期间,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交易,恶
意拉抬股价等投机行为。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4 年第五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 回购义务人
√挂牌公司 √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其他 实际控制人指定的第三方
(三) 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为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且未参加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股东大会但未对终止挂牌事项投同意票的股东。
(四) 回购数量
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 回购价格
回购价格以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票的成本价格(其中成本价格不含交
易手续费、资金成本等,并需进行除权除息处理)或最近一期公司经审计
的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价格(二者孰高)为依据。
(六) 申请回购的方式
自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后 1 个月内,为本次
回购的申请有效期限。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将书面回购申报文件以亲自
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交付至公司。书面回购申报文件包括:(1)经股东盖章
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必须载明股东姓名/名称,有效的联系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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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包括联系人、电话、邮箱及地址)、要求回购股份数额:(2)异议股东签字
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3)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
股份的交易流水单(开户证券营业部盖章)。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书面申
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股东、法定代表人兼董事
长或其指定第三方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七) 争议调解机制
若因上述问题产生任何纠纷或争议,相关方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可依法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八) 公司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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