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0-04-20
证券代码:835942 证券简称:天康医疗 主办券商:中银证券
安徽天康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规章等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
本章程。 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非上
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
备条款》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等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订本章
程。
第九条为公司根据《公司法》及《中
- 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
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
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十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第二十一条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会分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大别做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 会分别做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
本: 加资本:
(一)非公开发行股份; (一)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三)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方式。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
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二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 第二十三条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为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
并; 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 权激励;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股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
份的。 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股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份的;
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上市公司发行的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所必须的。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