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4-22
公告编号:2019-011
证券代码:835952 证券简称:希尔电子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乐山希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以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18]15号通知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号)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公司财务报表格式执行财务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相关规定。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相关解读,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乐
公告编号:2019-011
山希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乐山希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股东大会的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采用追溯调整法
财政部于2018年6月15日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及相关解读,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本公司执行上述规定的主要影响如下:
上年期末(上年同期)
科目
调整重述前 调整重述后
应收票据 2,334,675.67 -
应收账款 36,601,745.63
公告编号:2019-011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 - 38,936,421.30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24,743,999.570 -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 24,743,999.57
管理费用 10,400,865.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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