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8-03-27
公告编号:2018-006
证券代码:835952 证券简称:希尔电子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乐山希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乐山希尔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4月11日上午10:30
结束时间:2018年4月11日上午11:3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公告编号:2018-006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4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乐山希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借款>的议案》 1.议案内容 乐山希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向中国银行乐山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4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借款授信额度将于2018年4月到期,到期后公司将向中国银行乐山分行申请续贷期限为一年、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400万元的流动资金贷款。公司股东张小琪、邓华鲜及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本笔贷款提供担保。张小琪、邓华鲜以持有公司的股份(张小琪637万股、邓华鲜663万股)作为质押物,公司以房产(3702.35平方米)和土地(6732.8平方米)作为抵押物,为成都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反担保,同时子公司乐山嘉洋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和乐山汇洋新材料厂为其提供信用反担保。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公告编号:2018-006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委托人身份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
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
托书。
(二)登记时间: 2018年4月11日上午10:00
(三)登记地点:
公司会议室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铃 联系电话:0833-2508077 电子邮箱:
share@share-leshan.com.cn
(二)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乐山希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乐山希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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