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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04-20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希尔电子: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8-04-20

公告编号:2018-014

证券代码:835952 证券简称:希尔电子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乐山希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2017年1月1日

(二)变更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中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1)2017年 4月 28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会

[2017]13 号),自 2017年 5月 28 日起实施。该准则规范了持

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和列报,以及终止经营的列报。

(2)2017年 12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一

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针对 2017

公告编号:2018-014

年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

和终止经营》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

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新增了“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和“(二)终止经营净利润”等报表项目,并对营业外收支的核算范围进行了调整。

(三)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于 2017 年度发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财政部

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公司对原会计政

策依法进行相应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8年 4月20日召开第一届董事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告编号:2018-014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国家财政部规定,对公司经营不产生影响。

六、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乐山希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二)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乐山希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乐山希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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