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7-09-15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乐山希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的
法律意见
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西园路126号“融城优郡”B5幢3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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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目录
释 义......2
一、本次股票发行的主体资格......6
二、本次股票发行符合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股票发行的条件......6
三、发行对象符合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的有关规定......7
四、本次股票发行的过程及结果合法合规......8
五、本次股票发行相关法律文件合法合规......11
六、本次股票发行的优先认购安排......12
七、关于公司是否规范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的意见......12
八、关于本次发行是否存在非现金资产认购股票发行的特殊情况说明......13
九、关于本次发行对象是否存在对赌、业绩承诺及补偿、股份回购、反稀释等特殊情况说明......13十、关于股票认购对象及挂牌公司现有股东中是否存在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及其是否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了登记备案程序的说明......22十一、关于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核查......24十二、关于《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合法合规性的核查......24十三、关于本次发行对象是否存在持股平台的核查......25十四、关于本次股票发行中是否存在股权代持情形的核查......25十五、关于前次股票发行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查......26十六、律师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26十七、结论性意见......27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的法律意见
释义
本法律意见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下述含义:
希尔电子、公司、发行人指 乐山希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股票发行 指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票
截至本次股票发行股权登记日2017年7月14日的公司在
在册股东、现有股东 指
册股东
集安基金 指 四川省集成电路和信息安全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乐山国资公司 指 乐山国有资产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乐山高新投 指 乐山高新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转公司、股转系统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本所律师 指 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 指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乐山希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
《发行方案》 指
案》
《乐山希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认
《认购公告》 指
购公告》
《认购协议》 指 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对象签署的《股票发行认购协议》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51040006号
《验资报告》 指
《验资报告》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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