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1-18
公告编号:2019-29
证券代码:835966 证券简称:创新工场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创新工场(北京)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
保护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基本情况
创新工场(北京)企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公司业务发展及长期战略发展规划需要,并为提高决策和经营效率,
降低运营成本,经慎重考虑,于 2019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申请终止股票挂牌。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对异议股东的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可能存在的异议股东(异议股东包括在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但未出席该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出席该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对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具体如下:
公告编号:2019-29
(一)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出席该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的股东和已出席该次审议终止挂牌事项股东大会但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情形的股东;
4.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5.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之后(含当日)之后,不存在股票异常转让或购买交易、恶意拉抬股价等行为;
6.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回购其股份的股东。
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 回购价格:
1.异议股东在终止挂牌议案审议披露后买入的股份
对于自公司披露终止挂牌相关提示性公告首日之后(含当日)仍然取得公司股份的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将通过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原则上按公司股票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不含当日)三十个交易日收盘价的算数平均值进行回购。
2.异议股东在终止挂牌议案披露前已持有的股份
除非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与满足条件的异议股东
公告编号:2019-29
另行约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将以该等异议股东取得公司股份时的成本价格收购该等异议股东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三) 回购有效期限:
自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终止挂牌决议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为本次申请股份回购的有效期限。异议股东应当在上述有效期限内将书面申请材料寄送至公司(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并同时发送电子邮件。回购申请材料包括:经股东盖章/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初始价格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股份数量、其他成本来源文件、异议股东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若异议股东未在上述有效期限内提交其申请材料的,则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指定的第三方不再承担股份回购义务。
(四) 争议调解机制:
凡因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引起的或与该异议股东保护措施有关的任何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均有权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 特别提示和联系方式:
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由于异议股东保护措施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因此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投资者,若选择进行异议股东保护措施的,请尽快与公司联系有关回购事宜。
以下为公司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陶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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