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关于对青岛科创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
报表
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15026号
关于对青岛科创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表
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215026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青岛科创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创蓝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4年 12月 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兴财光华
审会字(2025)第 215016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第 1 号》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现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非标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1、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
科创蓝公司所属全资孙公司青岛远深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胶州第一能源站账面金额为 4,945.87万元,其中其他非流动资产原值 5,492.06万元,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546.19万元,公司聘请山东昊佳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咨询事务所(普通合伙)对青岛远深截至 2024年 12月 31日账面资产、负债进行评估,公司根据评估结果对青岛远深 2024年资产负债表中其他非流动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546.19万元。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二、上期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审计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或变化情况
(一)上期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科创蓝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出
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基础的事项详见中兴财光华审会字(2024)第 215005号。
1、资产减值
科创蓝公司主要经营用的厂房、土地被司法冻结,存在被司法拍卖的风险,由于不能确定上述资产是否会被最终执行拍卖以及具体的变现金额,我们无法判断上述资产在财务报表日是否存在减值。
2、上年非标审计意见事项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科创蓝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中对诉讼事项、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由于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取的审计证据受限,我们仍无法在本年对前述事项发表审计意见,无法判断前述事项对 2023 年度财务报表的影响。
3、持续经营能力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注
释 2 持续经营所述,科创蓝公司 2023 年度发生净亏损 30,081,988.88 元,且已连续
多年亏损。报告期公司面临承担连带赔偿的资金压力,同时涉及多起诉讼、部分银行账户及资产被冻结,上述事项或情况表明,可能存在导致对科创蓝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获取与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判断科创蓝公司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2023 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二)上期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在本期消除情况
1、资产减值
(一)1、所述厂房、土地由于诉讼案件的解决已经解除了相关的司法冻
结,解除冻结后科创蓝出于未来发展战略考虑决定在胶州市上合新区重新选址建设新厂区。2024年 8月将上述土地、厂房打包以 5054万元出售给青岛广诚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截至 2024年末尚未回款 1593万元回款率为 68%。2024年末相关资产的权属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机器设备也搬至临时厂房,财务报表中确认了资
产处置损失 3137万元,已不存在资产减值无法判断的情况。2024年 8月 6日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青岛南禺数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金 1000万元(已完成实缴),2025年 1月 3日通过南禺数谷取得位于胶州市李哥庄镇 25亩的工业用地土地使用权证书,与此同时新厂房的建设工作也已在 2024 年 10 月份开工,预计2025年下半年建成,届时公司将整体搬迁至新厂区生产办公。
2、上年非标审计意见事项
①、2022年非标审计意见中诉讼事项已于报告期内解除,2024 年 6月 28日,
公司收到河北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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