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25
证券代码:835968 证券简称:ST 科创蓝 主办券商:长江承销保荐
青岛科创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资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2024 年 12 月,我公司向青岛科创蓝碳减排科技有限公司出售换热器设备共
计 1,250 万元(含税)。
青岛科创蓝碳减排科技有限公司母公司为青岛首建兴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注册于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李哥庄镇沽河大街 177 号,是公司为加快各项目在全国范围内的规模化发展,与四川首建投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成立的,公司持有 30%股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迟芳之子王鹤翔担任其董事、副总经理。
以上交易构成偶发性关联交易。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二)规定:购
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本办法第二条第三款第(二)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179,590,889.55 元,净资产为 152,028,931.63 元。本次出售标的资产为公司换热器设备,交易价格为 1,250 万元(含税)。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 6.96%。
综上,本次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有关规定,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追认
公司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迟芳为关联方,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青岛科创蓝碳减排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天津路 1 号 L7 栋(紫荆城)1 单元
107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莱西市水集街道办事处天津路 1 号 L7 栋(紫荆城)1
单元 107
注册资本:10,000,000.00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发电、输电、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制冷、
空调设备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智能输配电
及控制设备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
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物联
网应用服务;工业工程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
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法定代表人:周敏
控股股东:青岛首建兴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实际控制人:青岛首建兴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青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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