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7
关于对张家口华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
的专项说明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6]D-0286 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目 录
一、专项说明 1—4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关于对张家口华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发表非标准审计意见
的专项说明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6]D-0286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张家口华凌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凌建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报告文号:立信中联审字[2026]D-1385 号)。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2020 年修订)》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保留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如审计报告中“形成保留意见的基础”所述:
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华凌建材公司翰林庄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工作无实质性进展,马家湾矿山整合重组工作亦无实质性进展;2025 年度公司归属母公司净利润人民币-1,357.14 万元;公司存在多起已判决未执行诉讼案件,涉案金额 130.03 万元;同时存在到期未能偿还的金融借款本金 679.37 万元及利息292.30 万元。
如附注二所示,华凌建材公司针对上述情况采取了应对措施,但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关键资质证件仍未取得、矿山整合计划未实现实质性推进、相关业务经营状况未见改善迹象,受限于上述客观条件,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验证相关应对措施的有效性,该事项导致应对措施的实施效果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6]D-0286 号
二、出具保留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2 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第八条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保留意见:(一)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注册会计师认为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对财务报表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二)注册会计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但认为未发现的错报(如存在)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但不具有广泛性。
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关键资质证件仍未取得、矿山整合计划未实现实质性推进、相关业务经营状况未见改善迹象,因此,我们仍无法就上述事项对华凌建材公司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华凌建材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不具有审计准则所述的广泛性影响,原因如下:
上述保留意见涉及事项仅涉及偿债能力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华凌建材公司财务报表的主要组成部分,不对华凌建材公司盈亏性质产生影响,因此,不具有审计准则所述的广泛性影响。
三、合并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
我们确定的合并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水平为人民币 1.28 万元,以营业收入为基准,按职业判断确定的百分比计算得出。
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水平为人民币 0.64 万元,系根据重大错报风险评估结果确定。
本期重要性水平确定方法较上期未发生变化。
四、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华凌建材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具体影响
(1)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华凌建材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金额
由于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我们无法确定保留意见涉及的事项对
立信中联专审字[2026]D-0286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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