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08
公告编号:2019-041
证券代码:835980 证券简称:佳田影像 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山东佳田医学影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行政监
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山东佳田医学影像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收到日期:2019年7月6日
生效日期:2019年7月6日
涉嫌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山东佳田医学影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工业园区。
涉嫌违规的事项类别:
一、对外担保事项未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二、重大诉讼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关联交易未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四、内部管理不规范。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规事实:
公告编号:2019-041
一、对外担保事项未及时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自2017年9月
30日至2018年12月25日,公司在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的情况下,违规
为山东育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共计7笔,涉及金额19491.45万
元,公司对上述担保事项,均未及时履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及临
时公告义务,也未在2017年年报及2018年半年报中进行披露,直至2019
年4月29日公司才补充披露上述事项。
二、重大诉讼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018年5月,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济宁因山东育达未能偿还2900万元贷款被起诉,公司作为担保人被同案
起诉,2018年5月28日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调解结
果为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田少文、朱玉珍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018年
10月,因山东育达未能偿还济宁儒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386.45万元
贷款被起诉,公司作为担保人被同案起诉,2018年12月26日济宁市任城
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判令公司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田少文、朱玉
珍等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上述诉讼事项涉及金额分别占你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81.66%、10.88%,对于上述诉讼相关事项,你公司未履行临
时公告义务,也未在2018年半年报进行披露,直至2019年4月24日才
发布公告补充披露。
三、关联交易未履行内部审计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2017年、2018年公司与
上海日花均存在关联交易,根据公司应收账款明细账,对上海日花2017年
应收账款期初余额为0,累计借方发生额为0,累计贷方发生额为10,260
元,2018年累计借方发生额为32,060元,累计贷方发生额为21,800元,
期末余额为0。针对上述关联方交易,公司未履行内部审议程序及临时公
告义务,也未在定期报告中进行披露。
四、内部管理不规范:
(一)存在利用非公司银行账户进行资金运作的事项
(二)公章使用、管理不规范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公告编号:2019-041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令第96号)第三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五的规定,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目前公司的生产经营正常进行,本次拟对公司的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拟对公司的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三)是否存在因不符合创新层标准而被调整至基础层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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