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9-16
证券代码:835980 证券简称:佳田影像 主办券商:华英证券
山东佳田医学影像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重大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收到应诉通知书的日期:2018 年 3 月 7 日
诉讼受理日期:2018 年 1 月 10 日
受理法院的名称:山东省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法院
反诉情况:无
二、有关重大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和进展情况
(一)(原告/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兖州支行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王强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张旸、泰和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其他信息:无
(二)(被告/被上诉人)基本信息:
姓名或名称:山东育达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田少文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无
其他信息:无
姓名或名称:山东瀚邦胶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常翠英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
其他信息(如有):无
姓名或名称:山东佳田医学影像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孙素珍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
姓名或名称:山东飞天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理人/其他负责人:顾玉良
诉讼代理人及所属律所:无
姓名或名称:田少文、朱玉珍
(三)纠纷起因及基本案情:
一、2016 年 8 月 23 日、8 月 31 日、9 月 2 日、9 月 5 日,建行兖州支行与育达
公司签订《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约定:育达公司从建行兖州支行处借款
350 万元、800 万元、400 万元、372 万元,共计 1922 万元,借款用途均为日常
生产经营运转;借款期限均为 12 个月。
二、2016 年 8 月 23 日,建行兖州支行分别与瀚邦公司、佳田公司、飞天公司签
订合同编号分别为 2016 年瀚邦最高保字第 1 号、2016 年佳田最高保字第 1 号、
2016 年飞天最高保字第 1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瀚邦公司、佳田公司、
飞天公司 各自为育达公司在 2016 年 8 月 23 日至 2018 年 8 月 23 日期间与建行
兖州支行签订的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提供最高限额分别为 2200 万元、2500 万元、2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范围均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 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保证期间均为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日后两年止。
三、2016 年 8 月 23 日,建行兖州支行与田少文、朱玉珍签订合同编号为 2016
年田少文最高保字第 1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自然人版)》,约定:田少文、朱
玉珍为育达公司在 2016 年 8 月 23 日至 2018 年 8 月 23 日期间与建行兖州支行签
订的人民币资金 借款合同提供最高限额为 2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范
围均为主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 (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保证期间均为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日后两年止。
四、2016 年 8 月 25 日、8 月 31 日、9 月 2 日、9 月 5 日,建行兖州支行按照合
同约定向育达公司发放借款 350 万元、800 万元、400 万元、372 万元。贷款转
存凭证(借款借据)上显示借款期限为 12 个月,执行年利率为 5.655%,还款方式为按固定周期付息,到期还本。借款发放后,育达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偿还借款本息,仅偿还借款本金 13 万元。
(四)诉讼的请求及依据:
诉讼的请求:1.判令育达公司偿还借款本金 1909 万元及截止至 2017 年 12 月 21
日的利息、罚息 372449.73 元,2017 年 12 月 22 日之后的利息、罚息按合同约
定利率计算至借款实际付清之日;2.瀚邦公司在最高额 2200 万元 限额内,佳田公司、飞天公司、田少文、朱玉珍在最高额 2500 万元限额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对育达公司名下的车辆(鲁 H×××**)在最高额 80 万元限额内享有优先受
偿权;4.对飞天公司名下 18 台注塑机在最高额 600 万元限额内享有优先受偿 权;
5.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费用由各被告共同负担。
事实依据:2016 年 8 月 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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