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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10-13 16:56:15 股吧网页版
联盛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13


证券代码:835982 证券简称:联盛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湖南联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湖南联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版 20251013)
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南联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健全湖南联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
制度体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
程序,确保董事会和董事有效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
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 、《湖南联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议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是公司的经营决策机构,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以全体董事的过半
数选举产生。公司可以设立副董事长和独立董事。

董事由股东会选举或更换,每届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
以连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
任期从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
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
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
董事职务。

第四条 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
和勤勉义务。

第五条 在董事自身利益与公司或股东利益发生冲突时,公司或股东利益优
先。

第六条 董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
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公司可以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第八条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
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务。董事会秘书由
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第十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第十一条 董事会可以设立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责、议事程序等工作
条例由董事会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
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
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以下购买、出售资产、担保、贷款、投资事项:

1、公司在一年内单笔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
至 10%之间(均含本数),累计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
资产的 10%至 30%(均含本数)之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
投资等事项;

2、交易金额不足 100 万元、且不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绝对值 10%的关联交易。但交易金额不足 30 万元人民币的,
由董事长批准;

3、审议批准单笔贷款金额不超过 300 万、一年内累计贷款金
额不超过 1000 万元的贷款事项。但单笔贷款不超过 200 万元
人民币的,由董事长批准;

4、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条规定的担保之外的提供担保事项;
(九)决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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