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3
证券代码:835982 证券简称:联盛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湖南联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湖南联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管理制度》(修订版 20251013)经公司 2025 年 10 月 13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湖南联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防止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湖南联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建立健全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湖南联盛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湖南联盛网络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公司资金”包括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非经营性资
金占用两种情况。
经营性资金占用是指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通过采购、销售及接
受或提供劳务等生产经营环节的关联交易产生的资金占用。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
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和其他支出,代控股股东及
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而支付资金,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拆借
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承担担
保责任而形成的债权,其他在没有商品和劳务对价情况下提供给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资金等。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对公司和公司社会公众
股股东负有诚信义务,不得通过资金占用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和
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不断完善防范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应当严
格控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行为发生。公司
不得以垫付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期间费用,预付投资款等
方式将资金、资产有偿或无偿、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使用,也不得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之任何一种,将资金直接或间接提供给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一) 有偿或无偿拆借公司资金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
(二) 通过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
委托贷款;
(三) 委托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进行投资活动;
(四) 委托或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开具没有真实交易背景的
商业承兑汇票;
(五) 代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偿还债务;
(六) 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方式。
第七条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必须严格按照
《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进行决策和实施。
第八条 公司应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
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对控
股股东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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