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8
关于北京哥大诺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
段落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容信专字[2026]0013号
审计机构:湖南容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关于北京哥大诺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
段落的无保留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容信专字[2026]0013 号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本所接受北京哥大诺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博教育”)的委托,对其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容信审字[2026]0080 号)。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 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要求,就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的事项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二)所述,诺博教育截
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累计亏损 58,956,286.32 元。未弥补亏损已超过股本总额。
上述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诺博教育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出具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意见的理由和依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 1324 号——持续经营》第二十一条规定: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恰当的,但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已做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发表无保留意见,并在审计报告中增加以“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为标题的单独部分,以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财务报表附注中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相关的事项或情况的披露;说明这些事项 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被审计单位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并说明该事项并不影响发表的审计意见。
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公司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影响程度带有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对报告期内贵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具体影响。
四、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意见涉及事项是否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上述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涉及的事项或情况,不属于明显违反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关信息披露规范规定的情形
本专项说明仅供北京哥大诺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与 2025 年年度报告同时披露之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作其他用途使用。
湖南容信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签名并盖章)
(盖章) 中国注册会计师:
(签名并盖章)
湖南 长沙市 2026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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