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2-19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835990 证券简称:随锐科技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0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的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
告如下:
本次权益分派基准日母公司资本公积为 775,170,093.12 元(其中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为 775,235,760.14 元,其他资本公积为-65,667.02 元)。本次权益分派共计转增 305,735,400 股。
一、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03,823,6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转增 15 股,(其中以股票发行溢价形成的资本公积金每 10 股转增 15
股,不需要纳税;以其他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0 股,需要纳税)。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203,823,6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509,559,000 股。
特殊情况说明:
公告编号:2021-017
公司进行的 2020 年第二次股票定向发行工作,已于 2021 年 2
月 9 日完成新增股份登记,同日披露《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定向发行新增股份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公开转让的公 告》。
本次定向发行股份总额为 13,648,600 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已由 190,175,000 股变更为 203,823,600 股。
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 例共同享有,因此公司本次定向发行股份登记完成后,股权登记日 应分配股数与《随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半年度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告》中总股本不一致,公司将采用分派比例不变 原则对本次权益分派方案进行调整并实施。
2、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投资基金适用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 2019 年第 78 号),个人股东、投资
基金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对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股东,根据国税函[2009]47 号,
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所得税后,实际每 10 股派发 0 元。
(3)对于 QFII 之外的其他机构投资者和法人股东,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公告编号:2021-017
二、权益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权益登记日为:2021 年 2 月 26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1 年 3 月 1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1 年 2 月 26 日下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投资者 R 日(R 日为权益登记日)买入的证券,享有相关权益;对于投资者 R 日卖出的证券,不享有相关权益。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次所送(转)股于 2021 年 3 月 1 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为 2021 年 3
月 1 日。
六、股份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比例 送股(或转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 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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