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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04-23 18:38:29 股吧网页版
润华物业: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的公告(补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4-23



证券代码:836007 证券简称:润华物业 主办券商:国联证券

山东润华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交易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山东润华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善佑房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善佑”)于2018年10月以三万元人民币购买邵建珠、赵贵忠、邵德运合计持有的济南邵新天和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双方已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收购完成后,济南邵新天和商贸有限公司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善佑的全资子公司。

(二)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

(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公司2018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161,567,410.14元,所有者权益合计为75,674,498.54元。本次购买资产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 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9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以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追认公司子公司收购资产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投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 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收购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征求债权人或第三方同意。二、 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 自然人

姓名:邵建珠

住所:山东济宁郓城

(二) 自然人

姓名:赵贵忠

住所:山东济宁郓城

(三) 自然人

姓名:邵德运

住所:山东济宁郓城

三、 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济南邵新天和商贸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济南市市中区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济南邵新天和商贸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2月29日;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邵建珠;经营范围:批发、零售:五金交电、日用品、针纺织品、洗涤用品、化妆品、食品、工艺品(不含象牙及其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建材、服装鞋帽、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非专控通讯设备、办公用品、照明设备、钟表、眼镜、消防器材、体育用品、厨具、食用农产品;零售:卷烟、雪茄烟;票务代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 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 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定价基于交易标的资产和负债状况,未来发展前景等,双方经充分协商确定。

五、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 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山东善佑以三万元人民币购买邵建珠、赵贵忠、邵德运合计持有的济南邵新天和商贸有限公司100%股权。

(二) 交易协议的其他情况



六、 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收购符合公司发展要求,有利于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增加公司未来收入,对公司的进一步发展有积极的作用。

七、 备查文件目录

(一)《山东润华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济南邵新天和商贸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山东润华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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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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