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1-20
公告编号:2025-033
证券代码:836012 证券简称:百姓网 主办券商:红塔证券
百姓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及最新进展
(一)挂牌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第三人
(二)收到受理通知书的日期:2025 年 11 月 19 日
(三)诉讼受理日期:2025 年 11 月 3 日
(四)受理法院的名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
(五)反诉情况:无
(六)本案件的最新进展: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当事人基本信息
1、 原告
姓名或名称:宁波厚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股东
2、 被告
姓名或名称:王建硕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信息披露负责人3、 被告
姓名或名称:高奕峰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董事
公告编号:2025-033
4、 被告
姓名或名称:应少辉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董事
5、 被告
姓名或名称:梁焱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董事
6、 被告
姓名或名称:华清怡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历任董事会秘书、公司现任财务总监、董事
7、 被告
姓名或名称:罗颖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公司历任总经理、董事
8、 第三人
姓名或名称:百姓网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建硕
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挂牌公司
(二)案件事实及纠纷起因:
《民事起诉状》声称:原告系第三人百姓网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通过定向增资方式投资该公司,目前持有 9,166,584 股股份。各被告作为百姓网的控股股东、历任董事、董秘、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忠实、勤勉义务,通过多种违规手段侵害公司利益,进而导致原告的股东权益遭受重大损失。
(三)诉讼请求和理由
1、判令被告王建硕、高奕峰、应少辉、梁焱、华清怡、罗颖共同赔偿原告
经济损失,暂计人民币 78,374,293.2 元(按原告持股数 9,166,584 乘以 2022 年 5
月23日股权价值9元至2025年8月14日价值0.45元差额计8.55元,计算得出);
2、原告为本案支出律师费用人民币 20 万元及其他合理支出费用(包括诉讼保全担保费等)由被告共同承担。
公告编号:2025-033
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三、本次诉讼案件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9 日收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材料。
四、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的影响及公司应对措施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诉讼未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公司为第三人,未被原告要求赔偿损失或承担诉讼费用。本次案件暂未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三)公司采取的应对措施:
公司十分重视此次诉讼,将积极应诉,并将持续关注诉讼进展情况。
五、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
六、备查文件目录
《民事起诉状》、《举证通知书》、《参加诉讼通知书(第三人)》、《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
百姓网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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