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7-03 17:56:15 股吧网页版
阿尔特: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7-03



公告编号:2019-036

证券代码:836019 证券简称:阿尔特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2019年1月1日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财政部2017年修订并发布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财政部2017年修订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并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

公告编号:2019-036

日起施行。

财政部鼓励企业提前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且公司已向中国证监会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公司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规定。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并发布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不涉及以往年度会计报表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财政部2017年修订并发布要求境内上市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变更公司会计政策,不涉及以往年度会计报表的追溯调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会计政

公告编号:2019-036

策变更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财政部鼓励企业提前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号),且公司已向中……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