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10-14
公告编号:2019-071
证券代码:836019 证券简称:阿尔特 主办券商:中金公司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10 月 11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亦庄东工业区双羊路 8 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宣奇武先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已于2019年 9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和授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1 人,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189,458,7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65%。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19-071
北京普丰云华新兴产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普丰云华”)
系公司参股投资的一家合伙企业,该对外投资事项已经公司 2017 年 3 月 1 日召
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披露(公告编号:2017-015),公司认缴普丰云华出资份额为 5,000 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为 11.53%。
公司监事蓝旭俊先生同时任普丰云华普通合伙人北京亦庄普丰国际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丰创投”)董事,该关联关系已在公司对外投资公告中进行披露。根据普丰云华的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无权参与普丰云华的投资决策等日常经营管理,公司与普丰创投并不属于严格意义上的共同投资,因此,公司未将投资普丰云华作为关联交易进行审议。
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对公司与普丰创投共同出资设立普丰云华的关联交易进行补充确认。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见2019年9月24日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偶发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6)。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79,702,716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
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
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3.回避表决情况
回避表决股数 9,756,000 股。
关联股东北京亦庄普丰兴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阿尔特汽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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