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7-05
北京达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黄亮、刘珂二人收购其合计持有的武汉四明印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0.00%的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100.00万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1、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00%以上。
2、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0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0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
根据本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资产总额为8,223,828.10元,净资产额为7,987,806.54元。此次收购交易金额
日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为435,809.09元,净资产额为247,250.07元,由于本次交易金额高于标的公司资产总额和资产净额,因此以交易金额100.00万元为准。本次收购交易成交金额100.00万元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2.16%,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总额的比例为12.52%。因此,本次收购资产事项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收购武汉四明印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100.00%股权》议案,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自然人
姓名:黄亮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大道XX号XX楼XX号
2、自然人
姓名:刘珂
住所:武汉市江汉区苗家码头XX号XX楼XX号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武汉四明印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1、标的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武汉四明印象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68882818XP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黄亮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9年06月03日
营业期限:永久存续
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住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关山二路特一号国际企业中心3幢4层3号
经营范围:动漫设计、网页设计;市场调查;企业策划、形象设计及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文化活动组织、策划(不含演出);品牌策划及推广服务;计算机图文设计;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
执行董事:黄亮
经理:刘珂
监事:罗玮
本次收购前,黄亮向标的公司出资60.00万元,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
60.00%,刘珂向标的公司出资40.00万元,占标的公司注册资本的40.00%。
2、交易对方黄亮、刘珂向公司承诺互相放弃优先受让权;
3、标的公司最近一期资产总额435,809.09元,负债总额188,559.02元,应收账款总额2,200.00元,净资产247,250.07元(上述数据未经审计),标的公司不存在担保、诉讼与仲裁等或有事项。
4、标的公司最近12个月未进行过资产评估、增资、减资、改制等运作。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交易标的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抵押、质押
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四、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以标的公司实收资本作为定价依据,结合标的公司行业地位、从业人员综合素质等因素,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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