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19-07-19 15:42:11 股吧网页版
达唯科技: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公告(补发)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19-07-19


公告编号:2019-044

证券代码:836020 证券简称:达唯科技 主办券商:恒泰证券
北京达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补充确认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偶发性关联交易。

2019年4月15日,北京飞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渔网络”)与公司全资子公司武汉达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达唯”)签署了《软件系统优化维护合同》,飞渔网络委托武汉达唯对丫丫游戏软件系统提供优化和维护服务。

2019年4月15日,飞渔网络与武汉达唯科技签署了《“表情包”委托开发及许可使用合同》,飞渔网络委托武汉达唯开发丫丫游戏表情包。

2019年4月15日,武汉达唯与飞渔网络签署了《动漫形象作品使用授权协议》,武汉达唯授权飞渔网络使用魔塔系列人设、爱养成系列人设、梦回南朝系列人设等动漫形象。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补充确认关联交易》议案,会议应到董事5名,实到董事5名。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袁周与本议案审议事项存在关联关系,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事项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公告编号:2019-044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北京飞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园401号楼6层0710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园401号楼6层0710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韩帅

实际控制人:刘钧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游戏产品的开发
(二)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袁周的近亲属周咏梅、袁发明通过永新县睿信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持有北京飞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35%的股权,且袁发明为永新县睿信科技研发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平均价格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不存在侵害公司(含全资或控股子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19年4月15日,飞渔网络与公司武汉达唯签署了《软件系统优化维护合同》,飞渔网络委托武汉达唯对丫丫游戏软件系统提供优化和维护服务。优化和维护服务内容:软件优化、补丁升级、软件维护,并由武汉达唯专业的售后服务工程师提供5×8小时的电话答疑,针对飞渔网络在使用软件的过程中软件本身出现的问题提供技术咨询和故障排除办法;服务期限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约定的软件系统优化和维护服务费为4至5月每月300

公告编号:2019-044

万元,6月至12月每月200万元。

2019年4月15日,飞渔网络与武汉达唯签署了《“表情包”委托开发及许可使用合同》,飞渔网络委托武汉达唯开发丫丫游戏表情包。表情包包括动态表情包和静态表情包两大类型。表情包及表情包中形成的文字作品、美术作品、音乐作品、动画作品相关的著作权归属于武汉达唯科技有限公司。表情包开发完成后,达唯科技同意将表情包授权给飞渔网络使用,由飞渔网络用于且只能用于合同约定的产品内,未经武汉达唯许可,飞渔网络不得再授权其他人使用本合同约定的表情包。时间自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表情包许可有效期限自2019年4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许可费合计1560万元。

2019年4月15日,武汉达唯与飞渔网络签署了《动漫形象作品使用授权协议》,武汉达唯授权飞渔网络使用魔塔系列人设、爱养成系列人设、梦回南朝系列人设等动漫形象。授权方式:非独占许可授权。授权地区:中国大陆(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授权期限:自2019年4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止……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