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3-08
公告编号:2021-003
证券代码:836021 证券简称:恒润高科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成都恒润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逾期未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一)成都恒润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发展需要,2020 年 2 月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为
51010120200000686 号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7,800,000.00元,借款期限为2020年03 月 02 日至 2021年 03月 01 日。
该借款以公司 9 项发明专利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伟、李芮岚,重庆善图高新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宏邦树脂材料有限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
连带责任担保。截止 2021 年 03 月 08 日,逾期本金为 7,800,000.00 元,
利息均已按期归还。
(二)2020 年 4 月公司与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编号
分别为 2018002-分 1 号、2018002-分 2 号的《分期还款协议》,2018002-
分 1 号协议约定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11,000,000.00 元,2018002-分 2 号协
议约定还款金额为人民币 3,500,000.00 元。协议约定从 2020 年 7 月开始,
每月分别偿还不低于 50 万元本金,2021 年 6 月 30 日之前清偿全部本息等
公告编号:2021-003
相关费用。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伟、李芮岚,重庆善图高新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宏邦树脂材料有限公司、成都润洁高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截止 2021 年 03 月 08 日,已归还本金 1,050,000.00 元,申请被执行
金额分别为 3,596,500.00 元、13,201,000.00 元。
(三)2017 年 7 月公司与力帆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签订编号为
ZLYW-ZL-2017-0002 号的《融资租赁合同(售后回租)》,租赁本金为人民币 9,000,000.00 元,租赁期限为 24 个月。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伟所持有的恒润高科 300 万股股票提供质押担保,李伟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止 2021
年 03 月 08 日,申请被执行金额为 5,224,851.00 元。
二、正在采取的措施
2020 年受新冠疫情及银行信贷政策收缩影响,出口业务停滞导致流动资金紧张,多家金融机构借款出现逾期情况。一方面,公司正与相关金融机构进行充分沟通,拟商订新的还款方案,各金融机构均表示将支持公司后续发展,相关批复流程正在推进中;另一方面基于公司管理层对经营基本面和未来业务战略规划的信心,将全力以赴开拓业务渠道、争取金融支持,渡过公司困难时期。
三、对公司的影响
力帆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四川发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已申请强制执行,对公司造成了负面影响。公司董事会提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告编号:2021-003
成都恒润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3 月 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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