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04-09
公告编号:2021-021
证券代码:836021 证券简称:恒润高科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成都恒润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资产被查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 责任。
一、基本情况
成都恒润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四川省邛崃市人民法院出具的(2021)川 0183 财保 24 号《民事裁定书》,四川省邛崃市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申请:“在 7,812,252 元的财产范围内,对被申请人重庆善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的位于重庆长寿区晏家化中路 8 号厂房、仓库等房产:1.
主厂房(206 房地证 2014 字第 09538 号、建筑面积 849.72 平方米)、2.
配品配件仓库(206 房地证 2014 字第 09539 号、建筑面积 459.04 平方米)、
3.原材料预处理车间(206 房地证 2014 字第 09540 号、建筑面积 770.4 平
方米)、4.锅炉房(206 房地证 2014 字第 09541 号、建筑面积 391.16 平方
米)、5.配电消控值班室(206 房地证 2014 字第 09542 号、建筑面积 339.02
平方米)、6.办公楼(206 房地证 2014 字第 09543 号,建筑面积 1222.05
平方米)予以查封,查封期限为三年。”
上述《民事裁定书》所载被申请人“重庆善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21-021
为公司孙公司重庆善图高新科技有限公司。
二、对公司的影响
以上公司资产因诉前财产保全被查封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存在一定负面影响。
三、公司的应对措施
公司将积极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青羊支行协商还款计划,尽快解除对公司上述资产的查封,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公司将及时就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对外进行披露,敬请投资者关注。
四、备查文件
(2021)川 0183 财保 24 号《四川省邛崃市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成都恒润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04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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