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7-25
公告编号:2025-022
证券代码:836027 证券简称:金晟环保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违规担保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近日,公司接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信息,我司出现
在了仙居商祺贸易有限公司 2025 年 4 月 18 日出具的 5000 万元的商
业汇票的保证人一栏,保证日期为 2025 年 4 月 22 日,上述票据收款
人分别是:浙江仙居捷达特艺实业有限公司、仙居金日工艺有限公司、浙江省仙居县联明化工有限公司。
针对该事项,公司立即组织自查活动,经查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资料,上述事项未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张平先生以公司名义向上述票据的承兑进行的违规保证。上述出票人、票据收款人经初步核查,浙江仙居捷达特艺实业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张平的哥哥,系关联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违规担保余额 500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11.91%。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九十条规定,“挂牌公司提供担保的,应当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一)单笔担保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二)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计算原则,超过
公告编号:2025-022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五)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担保。”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的后续进展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浙江金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 年 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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