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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8-26 00:00:00 股吧网页版
固特科技:董事会制度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8-26


证券代码:836028 证券简称:固特科技 主办券商:财通证券
浙江固特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并通过了《拟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固特气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决策行为,建立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董事会决策的合法化、 科学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浙江固特气动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是公司常设的经营管理决策机构,是股东会决议的执行
机构,对股东会负责。董事会应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公司章
程》和股东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经营活动的决策,依 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

第三条 董事会接受公司监事会的监督,尊重职工代表大会的意见或建
议。

第四条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五条 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负责董事会会议的组织和协调工作,包括安排会议议程、准备会议文件、组织会议召开、负责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的起草工作。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范围

第六条 一般职权范围:

(一)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五)编制公司定期报告和定期报告摘要;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回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和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主管机构或主管经理提名,向控股子公司委派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向参股子公司推荐或提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人选;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五)对公司治理机制是否给所有的股东提供合适的保护和平等权
利,以及公司治理结构是否合理、有效等情况,进行讨论、评估;

(十六)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制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或者转移公司资金、资产及其他资源的行为,以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十七)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七条 董事会对以下事项在以下范围内具有审查和决策权:

(一)对外投资

单笔对外投资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 30%以下;一个会计年度内对外投资累计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 10%以上 30%以
下。

(二)收购资产

一个会计年度内收购的资产总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累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30%以下。

(三)出售或转让资产

一个会计年度内出售或转让资产(包括股权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累计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30%以下。

(四)向金融机构申请借款(含授信)

单个借款项目借款(含授信)金额不超过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以上 40%,累计借款(含授信)余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公司净资产。

(五)对外担保

对外担保仅为本公司控股的企业提供担保,单笔对外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累计对外担保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六)资产抵押:若公司资产抵押用于公司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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