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19-06-13
公告编号:2019-021
证券代码:836035 证券简称:新丝路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
山东新丝路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山东新丝路工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于2019年3月6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01)。公司于2019年3月6日披露了《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9年3月15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股票暂停转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5)。公司股票至2019年3月18日开市起暂停转让,预计最晚转让日期为2019年6月14日。
停牌期间,公司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于2019年3月26日召开了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公告编号:2019-006)。公司分别于2019年3月29日、2019年4月15日、2019年6月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
公告编号:2019-021
平台披露了《关于股票暂停转让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2019-015、2019-020)。
截至目前,本公司终止挂牌事项仍在审核中,尚未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的批复文件,公司股票无法按预计日期2019年6月14日恢复转让。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信息披露公平,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暂停与恢复转让业务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公司特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延期恢复转让,延期后最晚恢复转让日期为2019年9月12日。
公司股票暂停转让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与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新丝路工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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